Zh-hans:Key:carriageway_re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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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riageway_ref
说明
用于养护和紧急服务的车行道参考编号。 编辑此说明
组: references
用于这些元素
可用于节点可用于路径不可用于区域不可用于关系
需要
常用组合
状态:实际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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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riageway_ref 用于区分双向分隔道路中彼此分离的两条车行道。这些标记使紧急服务和养护机构能够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位置,也让呼叫救援服务的人能够确定自己相对于救援运营方的方位。它与用于表示道路编号的 ref=* 标签有很大不同。

本键可用于路径和节点:

  • 用于 way highway=*,表示该道路的车行道编号;
  • 用于 node highway=milestone,表示公路位置标记上所标示的车行道编号。

欧洲的使用

在 Belgium,所有编号道路传统上都会为每条连接道路(即主线车行道以外的所有车行道)分配一个三位数车行道标识符(荷兰语:wegindex)。

这些连接道路的距离标志上会以所谓的 Ident7 记法标示该标识。在这种 7 字符记法中:

  • 字母和前三位数字表示道路(标注为 ref=*、nat_ref=* 或 official_ref=*,省略小数点和前导零,在特殊情况下按下文所述附加一个额外的小写字母),并且
  • 后三位数字表示车行道(标注为 carriageway_ref=*)。

底层体系如下:[1]

Wegindex 用途说明 标注方式
000 主线车行道(荷兰语:hoofdweg),通常不作为 Ident7 标示 不标注(除非标志上标有 carriageway_ref=h、h1 或 h2,参见下文)
001 至 499(含) 交叉口内各种类型的连接道路 标注为 carriageway_ref=*
500 至 515(含) 平行车行道(荷兰语:langswegen)
520 至 599(含) 私有服务道路(荷兰语:uitbatings- en dienstwegen)
901 至 923(含) 采用变更后道路编号的独立侧道(荷兰语:geïndiceerde wegen) 在 ref=*/nat_ref=*/official_ref=* 的道路编号后附加对应的小写字母后缀
924 至 926(含) 用于其中一条车行道明显更长的双向分隔道路(荷兰语:asymmetrische wegen) 标注为 carriageway_ref=*
927 至 939(含) 与采用变更后道路编号的独立侧道相对应的平行车行道(荷兰语:langswegen op geïndiceerde wegen) 标注为 carriageway_ref=*,并在 ref=*/nat_ref=*/official_ref=* 的道路编号后附加对应的小写字母后缀

在 Flanders,在 operator=Agentschap Wegen en Verkeer 负责的区域道路(gewestwegen)上,现代距离标志中使用以下车行道标示:

  • 对于单幅道路的主线车行道:
  • 对于双幅道路的主线车行道:
    • carriageway_ref=h1:距离递增方向的主线车行道(hoofdweg 1,等同于 wegindex 000 的递增方向)
    • carriageway_ref=h2:距离递减方向的主线车行道(hoofdweg 2,等同于 wegindex 000 的递减方向)
  • 对于匝道:
  • 对于其他连接道路:

Brussels-Capital Region 内 operator=Bruxelles Mobilité - Brussel Mobiliteit 管理的部分高速公路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案。

Paris 的 Boulevard Périphérique 在中央分隔带的里程碑标志上显示车行道标示 I 和 E:

Ireland 为双幅道路的主线车行道显示车行道标示:

这些标示显示在位置参考指示标志上,其外观与 United Kingdom 的驾驶者位置标志非常相似:

标志 标志 标签 说明
carriageway_ref=Re 右侧/前方距离递增方向的主线车行道(hoofdrijbaan rechts)。
carriageway_ref=Li 左侧/后方距离递减方向的主线车行道(hoofdrijbaan links)。
carriageway_ref=b 以小写字母表示的连接道路或特殊情形。(道路运营方所称的连接道路未必总符合 OpenStreetMap 规范中的连接道路定义,反之亦然。)

通常遵循 Beschrijvende Plaatsaanduidingsystematiek 中的字母分配方案,例如 b 通常表示朝右/前方向的入口匝道。有时标志上会用 mo 代替 m 以避免与 n 混淆,这些情况下标注为 carriageway_ref=mo。

道路运营方通常分配字母的完整列表(点击按钮展开表格):

字母 该字母的常见用法
a 从右侧车行道驶出的出口匝道
b 通向右侧车行道的入口匝道
c 从左侧车行道驶出的出口匝道
d 通向左侧车行道的入口匝道
e 从右侧车行道直达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f 从左侧车行道直达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g 从右侧车行道半直接(跨越式)通往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h 从左侧车行道半直接(跨越式)通往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i 未使用
j 从右侧车行道间接(四叶式)通往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k 从左侧车行道间接(四叶式)通往编号更大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l 未使用
m 或 mo
  • 与右侧主线车行道平行的次要车行道,或
  • 互通立交内编号较小高速公路右侧车行道上的集散车道
n
  • 与左侧主线车行道平行的次要车行道,或
  • 互通立交内编号较小高速公路左侧车行道上的集散车道
o 未使用
p
  • 右侧车行道上的服务区,或
  • 右侧车行道通往可逆车行道及其反向的入口与出口匝道,或
  • 互通立交内通往另一条高速公路次要车行道的直达匝道
q
  • 左侧车行道上的服务区,或
  • 左侧车行道通往可逆车行道及其反向的入口与出口匝道,或
  • 互通立交内通往另一条高速公路次要车行道的直达匝道
r 从右侧车行道直达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s 从左侧车行道直达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t 从右侧车行道半直接(跨越式)通往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u 从左侧车行道半直接(跨越式)通往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v 从右侧车行道间接(四叶式)通往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w 从左侧车行道间接(四叶式)通往编号更小的高速公路的匝道
x 互通立交内编号更大高速公路右侧车行道上的集散车道
y 互通立交内编号更大高速公路左侧车行道上的集散车道
z 可逆车行道

车行道编号所对应的道路编号标注为 ref=*、nat_ref=* 或 official_ref=*(若存在多个键,则以后者优先)。在 某些情况下,行政道路编号会标注为 highway_authority_ref=*。

如果标志上未标示车行道编号,可以尝试在道路运营方的数据库中查找,例如 Nationaal Wegenbestand。省略道路编号的较旧标志往往也省略主线车行道上的 Re/Li 标示。

在少数情况下,双向道路的两侧会被分配不同的车行道编号。这时使用 carriageway_ref:right=* 和 carriageway_ref:left=* 两个键。必要时最好反向绘制路径,使右/前方向的编号位于路径右侧(例如若你标注了 carriageway_ref:left=Re,将路径反向即可得到 carriageway_ref:right=Re,这样可以避免许多混淆)。

在 United Kingdom,道路的主线车行道通常标为“A”和“B”,其中“A”一侧的出口匝道标为“J”,入口匝道标为“K”,而“L”和“M”用于“B”车行道对应的匝道。“C”和“D”用于高速公路或其他分隔式公路设有集散/分配车道之处,例如 Maidstone 附近的 M20 或 Manchester 周围的 M60。一些更复杂的交叉口会使用其他编号。

这些取值标注在 驾驶者位置标志上,也会印在紧急电话(emergency=phone)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