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-hans:Key:minspeed
Jump to navigation
Jump to search
| 说明 |
|---|
| 规定道路、铁路或水路上的最低限速。注意它可能指车辆可达到的最低速度,也可能指某一时刻的最低行驶速度。 |
| 组: restrictions |
| 用于这些元素 |
| 常用组合 |
|
| 状态:实际使用 |
| 此标签的工具 |
本页面由 AI 从英文页面翻译而来,内容需要人工复核。
此键允许规定最低限速。虽然这一信息可能同时指
- 标示的最低允许行驶速度,可能附带对阻碍交通流量和状况情况的规定
- 按当地法律规定车辆至少必须能够达到的最低速度
但对已知用途(路径规划)而言,实际结果是:无法达到所标注速度的车辆不能也不得使用所标注的那段道路。
默认单位是千米/小时。以英里/小时表示的限速应加 mph 后缀。以节(海里/小时)表示的速度应使用 knots 后缀。
方向性速度可用 minspeed:forward 和 minspeed:backward 标签指定。forward 指与 OSM 路径同方向的限速,而 backward 指相反方向。这与 maxspeed=* 标签一致。
示例
minspeed=100(使用默认单位 km/h)
minspeed=60 mph(明确以 mph 而非 km/h 为单位)
车道
如果道路的每条车道规定不同的限速,可用 minspeed:lanes=* 指定。每条车道的最低速度必须用“|”字符分隔。第一个最低速度是最左侧车道(从 OSM 路径方向看)的最低速度,第二个最低速度是从最左侧车道起向右数第二条车道的最低速度,依此类推直到最右侧车道。
此外,如果需要为每个行驶方向分别指定,可使用键 minspeed:lanes:forward=* 或 minspeed:lanes:backward=*,其中 lanes:forward 适用于与 OSM 路径同方向车道的最低限速,lanes:backward 适用于相反方向车道的最低限速。因此也请参见示例以及关于标注单条车道的条目。
示例
| 标识 | 标注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minspeed:lanes=80|50|
|
||
minspeed:lanes:forward=50|
|
如果中间没有隔离带的示例,此时只用一条线表示道路,且该线指向前方(向上)——参见 forward and backward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