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-hans:Key:speed_pedel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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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明 |
|---|
| 高速电助力自行车的通行许可。 |
| 组: restrictions |
| 用于这些元素 |
| 常用组合 |
| 另见 |
| 状态:已批准 |
| 此标签的工具 |
本页面由 AI 从英文页面翻译而来,内容需要人工复核。
speed_pedelec=* 用于描述速度较高(通常可达 45 km/h)的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限制,这类车常被称为 speed pedelec 或 “s-pedelec”。它们可能需要登记并悬挂号牌(牌照),并且在某些国家骑行者需要佩戴头盔。它们外观与自行车相似,也可以像自行车一样骑行,但法律上通常不按普通自行车对待。
标注
充电站
在充电站的语境下,通常使用基本标签 bicycle=*。这里没有歧义,因为非电动自行车无法充电。
通行限制
键 speed_pedelec=* 可用于标注道路或障碍物上的通行限制。可用取值与其他任何通行键相同。完整列表见通行键主页面:Key:access#List_of_possible_values。有用的示例包括 yes、no、destination、use_sidepath 和 designated。
由于法律定义不同,车辆类别的层级可能因国家而异。根据比利时、德国以及可能多数欧洲国家的法律,speed_pedelec=* 类别是 moped=* 的子类。
用法
何时使用
- 这些标签可用于任何可以与通行标签组合的对象。
- 与其他车辆类型一样,它们可以与其他限制组合(例如
maxspeed:speed_pedelec=*)。 - 与维修店的 service 标签组合(例如类似
service:bicycle=*的service:electric_bicycle:*=*)。
何时不要使用
只有在需要明确指代电动车辆时才应使用此标签。否则,请始终使用基本关键词 bicycle=*。
尤其在下列情况下不应使用它们:
- 当地法律将其与自行车同等对待。
- 电动与非电动车辆之间不存在歧义。例如在充电站上建议使用基本键
bicycle=*,因为它更简单且显然指电动变体。
示例
| 图片 | 链接 | 说明 | 标签 |
|---|---|---|---|
| [SWR.de] | 364775225 |
图林根市明确允许高速电助力自行车(否则会被视为轻便摩托车而不被允许)通过一条供自行车和行人使用的市中心隧道。 | highway=cycleway
|
| 一处专用的自行车充电站,使用被称为“ropd”的接口。充电站可以使用常见的“bicycle”标签,这里不需要使用专用的“electric_bicycle”标签。 | amenity=charging_station
| ||
比利时的一条路径,仅允许持证人、自行车、A 类轻便摩托车和高速电助力自行车通行。A 类轻便摩托车是比利时特有的分类,通常标注为 mofa=*(过去曾标为 “moped_A” 或 “moped_a”)。
高速电助力自行车在比利时正式称为 “moped class P”,并用 |
highway=*
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