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-hans:Key:cyclestre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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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clestreet
说明
一条按自行车路线设计的街道,但也允许汽车通行。 编辑此说明
组: cycleways
用于这些元素
不可用于节点可用于路径不可用于区域不可用于关系
常用组合
另见
状态:使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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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车街道(cyclestreet)是一条按自行车路线设计的街道,但也允许汽车通行。不过,这种汽车使用受到该自行车街道性质和布局的限制。

自行车是该街道的主要使用者,而机动车则处于次要地位。

标注

各国特定信息

奥地利

与德国一样,奥地利有一种不同的自行车专用街道(Fahrradstraßen),专供自行车使用,只有在明确标示时才允许其他车辆使用。这些例外通常针对居民或单行限制。此处解释了法律规定。在 OpenStreetMap 中,这些不视为 cyclestreet=yes,而应改用另一个标签标注:bicycle_road=yes。

Beginn der Fahrradstraße

比利时

自 2023 年 4 月起,比利时法律包含fietszones - zones cyclables(自行车区),在进入和离开时用路牌界定:

  • F111 进入区域时。文字为可选。
  • F113 离开区域时。文字为可选。

其含义如下:

  • 骑行者可在其行进方向上使用道路的全部宽度
  • 限速最高为 30 km/h(但额外的路牌可能规定更低的值)
  • 禁止机动车超越骑行者。

不要更改 highway=* 键,但添加以下标签:cyclestreet=yes。
建议使用以下标签:overtaking:motor_vehicle=no、maxspeed=30、source:maxspeed=BE:cyclestreet。

2023 年 3 月之前设立的路牌使用Fietsstraat或Rue cyclable字样。那些路牌在到达下一个路口前有效。虽然预计这些路牌将被新型号取代,但它们仍可使用至 2035 年 1 月 1 日。因此,另一种型号的 F111 和 F113 路牌——2021 至 2023 年间使用、蓝色方框外以大写字样书写ZONE——仍可使用至 2032 年 1 月 1 日。

  • 起点处的旧版 F111 。在到达下一个路口前有效。
  • 终点处的旧版 F113 ,当自行车街道不在路口结束时。

芬兰

2020 年期间,芬兰引入了自行车街道。它们改善了城市地区的骑行条件。机动车可以在自行车街道上行驶,但骑行者在使用该街道方面享有优先权。[1]

用于界定自行车街道的路牌(芬兰语:pyöräkatu,瑞典语:cykelgata):

在芬兰自行车街道上驾驶车辆的规则:[2]

  • 必须让骑行者畅通无阻地骑行。
  • 行驶速度应适应骑行。

自行车街道的路牌并不隐含限速,但限速由限速标志标明。不过,车辆的行驶速度应适应骑行。一般交通规则,如靠车道右边缘行驶、在有标记的人行横道上为行人让行,同样适用于自行车街道。如果没有额外路牌禁止,则允许过境通行。

在芬兰自行车街道上停放车辆的规则:[2]

  • 只允许在指定的停车位停车。
  • 持有残疾人停车许可证的车辆也可以停放在车道上的其他地方,前提是不会造成不合理的不便。
  • 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也可以停放在人行道上,前提是停放不会不合理地妨碍在人行道上步行。

德国

德国有一种不同的自行车专用街道(Fahrradstraßen),专供自行车使用,只有在明确标示时才允许其他车辆使用。这些例外通常针对居民或单行限制。在 Openstreetmap 中,这些不视为 cyclestreet=yes,而应改用另一个标签标注:bicycle_road=yes。

Beginn der Fahrradstraße

更多细节见 维基百科。

拉脱维亚

拉脱维亚没有“自行车街道”的法律定义,交通法中也未描述此类交通标志。不过,自 2020 年起,在Sigulda 市有一个试点项目,将一段街道指定为“velo iela”(字面意为“自行车街道”),配有一块定制交通标志 [4],上面写着“Velo iela / Auto ir viesis”(“自行车街道 / 汽车是客人”),限速 30 km/h。相关路段目前已标注为 cyclestreet=yes 和 maxspeed=30。

立陶宛

由荷兰风格的 559 和 560 号标志表示(分别用于进入和离开)。规则概述于“Kelių eismo taisyklės”法案中[3]:

  • 专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交通而设计
  • 最高速度为 30 km/h(但可被标志降低)
  • 禁止超车(对机动车而言)
  • 骑行者(及微出行设备使用者)可使用街道的全部宽度

这些街道应标注 cyclestreet=yes 和 overtaking:motor_vehicle=no。

此外,如果最高速度未被覆盖(或设为 30 km/h),那么 maxspeed=30 和 source:maxspeed=LT:cyclestreet 标签也应适用。

卢森堡

由 E,18a(进入)和 E,18aa(离开)标志表示。限制如下[4]:

  • 所有车辆最高速度 30 km/h
  • 骑行者可使用车道的全部宽度
  • 机动车必须走最短路线
  • 禁止机动车超车(超越骑行者或其他车辆)
  • 机动车不得妨碍或危及骑行者,必要时必须停车
  • 除有标记的车位外禁止停车

标注 cyclestreet=yes、maxspeed=30 和 overtaking:motor_vehicle=no。

荷兰

荷兰的自行车街道,带有 L51 路牌

在荷兰,这一概念(fietsstraat)本身没有法律地位,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镇采用了这一概念(taginfo NL 2020 年 6 月:1476)。

其理念是,在标记为fietsstraat的道路上,机动车(自愿地)以客人身份行事,而骑行者被视为主要使用者。fietsstraat概念主要倾向于应用于住宅区内低于集散道路等级的道路,以及与主干道平行、兼有停车和住宅出入功能的街道(荷兰语:ventweg)。

这些自行车街道由 L51 路牌标示,如右侧图片所示。历史上,该标志也曾被称为 L1002。最好在路径上添加 traffic_sign=NL:L51。

通常,当应用于新铺沥青路面的街道(surface=asphalt)时,路面会使用与荷兰自行车道相同的红色(surface:colour=red)。

美国

a question mar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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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的自行车街道通常被称为“bicycle boulevards”(自行车林荫道)或“greenways”(绿道)。不过,目前在美国更流行将其标注为 bicycle_road=yes。

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 Bike Streets 项目确定了适合各种能力骑行者安全通行的街区街道。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的绘图者正使用 cyclestreet=yes 标签标记安全的街区街道,为夏洛茨维尔/阿尔伯马尔地区构建一张类似的、连贯的自行车地图。不过,由于缺乏法律或官方认定和规范,这可能会被认为是误导性的。

渲染

在 Bicycle tags map 中,自行车街道渲染为一条粉色线。

参见

  • Key:bicycle road,一种不同的自行车街道,默认不允许机动车通行

注释与参考资料

  1. ↑ [1] Hallituksen esitys HE 180/2017 vp Hallituksen esitys eduskunnalle tieliikennelaiksi ja eräiksi siihen liittyviksi laeiksi. Retrieved 2021-07-24
  2. ↑ 2.0 2.1 [2] Tieliikennelaki. Retrieved 2021-07-24
  3. ↑ https://www.e-tar.lt/portal/lt/legalAct/TAR.BBE7D61A0416/asr
  4. ↑ [3] Art. 139 and 162quinquies., Code de la route